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愿将昌黄砖厂生水坯的生产任务承包给乙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承包价格每块水坯价格为0.047元,坯的损失为,护架的材料由甲方提供,护架的工资由乙方支出。 二、1、数量:乙方每月必须完成 万块。
2、质量:乙方必须完好率,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甲方的生产任务,不怠、不罢工,如果发现一次罚款伍仟元,再不听从指挥扣除全部工资,后果一切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甲方先押乙方 个月的生产工资,以后按次序按月按时发放工资,生产任务完成后,甲方一次性全部付完乙方的工资。
四、坯的损失:因乙方人为造成的损失,乙方要按坯的价格如数赔付给甲方。因天气、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甲方只付给乙方坯的价格。
五、安全:因乙方是重工承包,在乙方承包生产经营期间,出现任何人身安全生产事故(包括喝酒、打架、生活等意外事故)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因甲方造成停电、停水、停机三天以上,不能正常生产,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工人工资每天乙方每人每天工资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益。
九、本合同起时日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公证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