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委组通〔〕12号)和省委组织部办公室、省人事厅办公室《关于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委组办〔〕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x年度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陈明忠等12位同志记三等功;对x年度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张锋等80位同志给予嘉奖。
希望受到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平凡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把建设成为繁荣和谐幸福的革命老区经济强县做出新贡献,取得新成绩。
附件: 政府序列科级以下奖励人员名单
xx县公务员局
x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