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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印遗嘱中设立居住权没有签名还可以享有居住权吗?

2024-07-23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遗嘱设立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设立,登记并非生效要件。遗嘱设立居住权,不以书面形式为必要条件,应以符合遗嘱法定形式和效力为准。住宅的权利人可以通过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可以凭遗嘱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合同,是指居住权人和住宅权利人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对住宅权利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在打印遗嘱中设立未签名的居住权还能享有居住权吗?

法律分析:遗嘱设立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设立,登记并非生效要件。遗嘱设立居住权,不以书面形式为必要条件,应以符合遗嘱法定形式和效力为准。住宅的权利人可以通过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可以凭遗嘱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合同,是指居住权人和住宅权利人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对住宅权利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代书遗嘱中有手印没有立遗嘱人签名有效吗

代书遗嘱本人没签字的情况出现时,一般应认定无效。代书遗嘱本人必须签字,否则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相关的规定,必须要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三方签名,否则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这一遗嘱就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代书遗嘱本人没签字的情况出现时,一般应认定无效。代书遗嘱本人必须签字,否则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相关的规定,必须要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三方签名,否则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这一遗嘱就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没有签名的遗嘱受法律保护吗

没有签名的遗嘱是没有效的,情况如下:1、规定立遗嘱人的自书遗嘱,需要当事人自己书写遗嘱内容,完毕后有当事人的签名手印,以及年月日才是合法有效遗嘱;2、如果是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位以上家族以外无利益冲突人员为旁证,由一位旁证书写遗嘱,完毕后立遗嘱人本人签名按手印,旁证签字按手印,以及证明年月日才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我父母都健在,可以打印一份遗嘱吗?

法律分析:遗嘱可以打印。打印遗嘱需要符合遗嘱的形式要求,遗嘱事项交代清晰,同时要求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注明时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成为见证人的,与继承人、受遗赠继承人能有利害关系的,也不能作为见证人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没有年月日,没有生效,两页,一定要每页签名吗?

法律分析:是的,每页都要签名。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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