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市直属中小学校:
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20xx年——20xx学年度我市中小学开学放假时间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开学及放假时间
20xx年秋季,全市中小学8月30日开学,义务教育学校20xx年1月22日放寒假,高中学校20xx年1月26日放寒假。20xx年春季,全市中小学2月25日开学,义务教育学校7月13日放暑假,高中学校7月18日放暑假。上述时间均指学生开学到校和放寒暑假离校时间。
二、工作要求
(一)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特殊安排外,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停课或放假,充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县区教育(教科)局、教研部门和学校不得提前安排考试、提前放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开学和放假时间,须报请市教育局批准。
(二)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发的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提前结束新课,确保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各县区和学校要切实指导学生安排好假期的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法纪教育,确保学生度过平安而有意义的假期。
(四)幼儿园参照上述开学放假时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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