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取出销户对职工影响不大,辞职后取出的帐号已注销,但仍可继续交;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时,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
公积金取出来销户没什么影响,其实如果这是在你辞职后取出来的,你这个帐号就已经注销了,但以后还能再继续交。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拓展延伸
公积金销户提取后的财务影响与应对措施
公积金销户提取后可能对个人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首先,公积金销户提取会减少个人的储蓄额度,可能导致短期内资金紧张。其次,提取后的公积金可能无法享受到相应的利息收益,从而影响财务增值。此外,提取公积金可能还会引起相关税务问题,需要及时了解并进行合规处理。
为了应对这些财务影响,个人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首先,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应充分评估自身的资金需求,避免不必要的提取。其次,提取后的资金应合理规划和运用,避免浪费和过度消费。此外,个人还可以考虑其他投资渠道,以平衡公积金提取所带来的财务影响。
总之,公积金销户提取后的财务影响需要认真对待。个人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和风险,合理规划和管理自己的财务,以确保个人财务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公积金销户提取后的财务影响需谨慎处理。需合理规划资金使用,避免短期资金紧张;注意公积金无法获得利息收益,可寻求其他投资渠道;及时了解并处理相关税务问题。重要的是,认真对待财务影响,合理规划和管理个人财务,确保稳健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