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同意解除可以,只要双方当事人就解除买卖合同达成合意,即可解除;一方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另一方没有出现违约或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情况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
一、有哪些情况开发商延期交房
开发商延期交房处理方式包括: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房,并对于延期交房的损失进行赔偿;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条款
若双方达成一致,可以协商解除;如果不能协商解除,若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条件达成的,一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若没有上述约定解除条款且没有民法典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的,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的,不能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三、甲方提出退出合同怎么办
甲方想退出合同,首先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合同乙方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具体需要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和合同履行情况来分析,合同一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情况,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终止合同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