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列原则进行责任认定: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一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环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在环岛上行驶,出现交通事故后由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认定责任原则如下: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四)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五)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是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二、占道经营交通事故责任是怎样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根据该规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问题是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所以,一方当事人是否是无证驾驶、是否醉酒驾驶等行为与责任认定的结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