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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为孩子变更监护人?

2024-06-29 来源:榕意旅游网

变更孩子监护人的方法决定了办理流程。在中国,变更监护人有四种方式: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委托监护和遗嘱监护。法定监护是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指定监护由法院或其他有权单位指定,委托监护是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遗嘱监护是父母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变更监护人需满足条件,并根据不同情况办理手续。如果通过法院变更监护人,则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

法律分析

实际上是取决于变更孩子监护人的方法,不同的方法都有着相应的办理流程。

一、在我国变更孩子监护人怎样办理

监护的设立即监护人的选任。对此,存在四种方式:

(一)法定监护

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

根据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应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按顺序应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二)指定监护

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

根据相关规定,指定监护有两种情况:

1、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时,有关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

2、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在以指定监护方式设立监护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对指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作出维持或撤销原指定的判决,如果原指定被判决撤销,人民法院应另行指定监护人。

(三)委托监护

委托监护是指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

在委托监护的情形,除有特别约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在教育机构或医疗机构监管期间致人损害的,如果有关机构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遗嘱监护

遗嘱监护是指被监护人的父母用遗嘱为其指定监护人。

二、遗嘱监护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

1、被指定的人同意作监护人;

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无异议;

3、该指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对被监护人并无不利。

目前孩子监护人的变更主要是存在着以上四种情形的。在法定监护人去世以后,孩子的监护人正常情况下就自动变更成为了祖父母或者已经成年能独立生活的兄弟姐妹了,其次,委托监护和遗嘱监护等都是有相关的证明手续,但如果是通过法院变更孩子的监护人的话,就按照正常的民事诉讼的流程来走。

结语

根据不同的方法,变更孩子的监护人涉及相应的办理流程。法定监护是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监护人。指定监护是由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指定的监护人。委托监护是暂时委托他人承担监护职责。遗嘱监护是被监护人的父母通过遗嘱指定的监护人。变更孩子的监护人通常包括以上四种情形。在法定监护人去世后,监护人通常变为祖父母或已经成年且能独立生活的兄弟姐妹。委托监护和遗嘱监护需要相关的证明手续,而通过法院变更孩子的监护人则需要按照正常的民事诉讼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政府保护第九十三条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

临时监护期间,经民政部门评估,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七章司法保护第一百零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政府保护第九十五条民政部门进行收养评估后,可以依法将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交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民政部门与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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