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施工质量控制点包括方法的控制、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和环境因素的控制。其中方法控制包含工程项目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的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