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质量监控制度应当与业主进行协商确定。如果未经业主同意而擅自制定,可能会导致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监控制度应当由建设单位制定,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进行协商确定。
2.《合同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协商订立合同;不得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3.《建筑法》第二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质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建设单位应当与业主进行充分协商,确定工程质量监控制度,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