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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身份证哪里补办

2024-07-12 来源:榕意旅游网

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补办。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补办身份证到哪里领取

在本地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办,然后拿回执单,届时本人凭回执单去派出所领取,时间会比较长,时间短的地方1个多月(像北京,长的可能2-3个月);在异地回执单的方式:时间比较长,一般时间长的可能2-3个月,而且中间周转比较多,更麻烦一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呼市补办异地身份证在哪里

呼市补办异地身份证,应该带户口簿和居住证,去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非呼和浩特市户籍,应该带户口簿和居住证,去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身份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如果在办理期间需要使用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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