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是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有效存续期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根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因此,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年。
一、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怎么写
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具体什么情况下能解除集体合同
解除集体合同情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形。
三、集体劳动合同怎么变更
集体劳动合同的订立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集体劳动合同。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三十二条规定,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