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合伙公司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2024-07-15 来源:榕意旅游网

合伙公司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位合伙人要求清偿债务。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合伙企业没有完全的法人地位,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并对企业拥有较大的共同控制权。无限连带责任要求合伙人以个人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与有限连带责任相比,无限连带责任没有财产范围限制。担保人也需承担债务责任。

法律分析

一、合伙公司无限连带责任什么意思?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合伙企业最基本的法律特征,也是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根本区别。虽然通过本法规定的程序,使合伙企业获得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但它仍没有像法人企业那样形成完全人格化的主体。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合伙企业仍然是合伙的一般原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拥有较大的共同控制权。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方式上也不像公司股东那样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

二、无限连带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合伙制中的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担保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同时在履行债务后有追偿的权利。

也可以这么说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无限连带责任是和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连带责任则是在一定的财产范围内,比如登记的出资数量限度以内,和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可见其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个人全部财产来承担责任。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有限连带责任,但是以个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的应为债务人保留基本生活费用。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在合伙企业中,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具有全部清偿的责任。合伙企业中的债权人有权向和任意一个合伙人,要求其清偿全部债务或部分债务。若签订合同时有担保人,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责任。

结语

合伙公司的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债权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其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相对独立但并非完全人格化的主体。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合伙企业,拥有较大的共同控制权。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的责任不仅限于其出资额。无限连带责任要求每个合伙人以个人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此外,若有担保人,其需要履行债务的义务,并在履行后享有追偿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