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
甲方(采购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协议供货商):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上饶市2008年第四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项目编号:SRZFCG—2008—035#)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等,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商品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市场单价 | 优惠率 | 协议供货单价 | 实际采购单价 | 数量 | 金额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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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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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该报价金额包含购买货物的价格及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发票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给甲方。
第二条 保修期:依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本合同中所提供的货物保修期为(大写)
年。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
1、送货地点:乙方免费将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送货时间:合同签定后 个工作日内;
第四条 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
1、验收标准:(1)装箱单;(2)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2、提出异议时间: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1、乙方将所售合格商品交付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由上饶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中心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协议供货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2、本合同为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买卖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执一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持一份。
3、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 供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