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出租方有经营场所 间,面积 平方米,座落于 ,出租给承租方从事 行业(生产)经营。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每年租金元,租金总额 元,交纳租金期限定为: 。
二、承租方应维持出租方场所的原状,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不得发生损坏:不得逾期天不交租金;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在租用场所内搞非法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场所,损坏者应赔偿责任。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中途反悔,否则,违约一方应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