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我镇水环境,严禁病死畜禽随意丢弃河流、水沟,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改善镇域内河流、水渠水质,特制定本方案。
任务
1、清除镇域内河道、水渠、水沟丢弃病死畜禽。
2、各村重新启用无害化化尸池。养殖户的病死畜禽,特别是病死猪应全部运送投入至本村的无害化化尸池内进行无害化处理。
3、禁止养殖户人为丢弃病死畜禽至河道、水渠、水沟内,污染水体、破坏水质。
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搞好水环境专项工作,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岩溪兽医站,办公室主任(兼)。
(二)加大巡查力度。
1、镇兽医站负责全镇养殖户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严禁病死畜禽人为丢弃;每月逢十(10日、20日、30日)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居)的沟渠、河道进行督查考评。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村(居)通报、责令整改。每月督查考评结果汇总计入年度镇对村(居)绩效考评内容。
2、各村(居)要聘请一名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人员当任本村(居)水环境巡查管理员,具体负责本村(居)区域内沟渠、河道水面巡查工作,及时清理水面病死畜禽和本村无害化处理池的日常管理,及时运送病死畜禽投放至化尸池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水环境事关镇域水质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用水卫生安全,因此,做好水环境保护十分重要。镇政府将进一步强化水环境督查工作,对专项工作成效明显的村(居)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实行通报问责和经济处罚。每发现一例,对所在村(居)罚款1000元。每月发现两次水面病死猪未清理除处罚 元外,并取消该村巡查管理员当月镇政府补助。
(四)经费保障
为确保水环境专项工作顺利实施,镇村两级在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
1、村级巡查管理员工资:根据各村(居)的实际情况,每月村级每人发放工资不少于500元,镇政府每人补助发放200元。
2、运送病死猪至化尸池,每头补助1-2元,由村财列支。
3、各村要确保无害化处理池正常运行,保障运行费用。
工作要求
1、各村(居)要把水环境工作做为村级一项长期惠民工程,持之以恒抓实抓好,确保三到位,即领导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水水质卫生安全。
2、水环境专项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各村(居)应要高度重视,克服“一阵风”的思想,狠抓落实,深入宣传,从源头上制止人为破坏水体的行为,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