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名称: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下列设备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机器置于安全适宜的环境下工作,确保机器的清洁。
2.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操作此项设备。
3.保证设备不受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修理、改造。
4.由乙方处置原装耗材及配件。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本着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宗旨,在本合同生效后即对甲方的设备(上表中设备)实行保养。
2.乙方根据甲方使用的实际情况,每月定期上门为机器设备而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应在四个小时内(环线外为八个工作小时)派人员前往甲方排除故障。
4.在维修过程中,如遇技术疑难问题,现场无法排除故障,乙方人员应向甲方说明情况,然后提出解决方法,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试行。
5.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如未能做到每月定期保养,经核实后,乙方应按缺一补二之方式延长甲方相应的保修时间。
三.以下情况酌情收费
1.未按使用说明操作,而人为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2.因外在电压不正常导致的故障,及因火灾,天灾地变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3.经乙方人员安装后,再运输、移动产生的故障。
四.如发生以下情况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接受非乙方人员处的修理、维护、改装、分解。
2.由乙方以外处购置的耗材及配件。
3.甲方设备转户在上海市内以外地区。
五.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元作为全年保修费。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感光鼓、刮板、载体、碳粉、定影组件等耗材及配件不属于保修范围。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加盖公章始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