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饲养方(乙方):
为了促进藤桥家禽饲养业发展,确保肉鸡产品的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肉鸡托养回收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鸡苗、饲料、药品、药器械
⑴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后±2天)向乙方提供( )鸡苗_______羽,价格 元/羽(损耗率 %),共计款 元由甲方垫付。
②甲方按饲养鸡的生长情况定期提供饲料,饲料款按乙方签字的实收饲料收据结算。
饲料品牌型号
包(公斤)
价 格
金 额
⑶为确保绿色产品质量,甲方统一有偿提供养鸡药品、疫苗和药器械。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治疗鸡病、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甲方技术指导人员定期对乙方饲养全过程进行技术、防疫、药品、药器械使用等上门服务指导、监督。饲养期间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饲料、药品,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指导方法进行饲养管理。
甲方承担提供的鸡苗、饲料、药品、疫苗和药器械的质量责任。
甲方提供的鸡苗、饲料、药品、疫苗和药器械等货款,在该批肉鸡收购款中扣回。
第二条 肉鸡的质量要求: 。
第三条 收购价格:
⑴肉鸡收购规格和最低收购价:
( )肉鸡
饲养日龄(天)
重量(市斤)
价格(元)
次品残鸡(跛脚、垂翅、重量不足1斤的)由乙方自行处理。
⑵市场收购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时,按当地当天市场收购价格双方可协商提高收购价格。
⑶凡符合肉鸡收购规格和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成品鸡甲方承诺全部收购。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 。
第五条 收购要求:乙方饲养的肉鸡养殖天数、规格达到标准后,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前来抓鸡,乙方必须在抓鸡前2小时断食、1小时前停止供水,同时配合甲方做好收购。
第六条 饲养职责:
⑴乙方按合同进鸡雏数向甲方支付饲养履行保证金 元(饲养履行保证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饲养义务履行完毕一次性归还,也可由乙方自愿决定是否留下作为下次合同饲养保证金。
⑵饲养期间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在甲方技术人员指导下对存栏鸡100%接种疫苗。如乙方不接种疫苗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并向甲方赔偿鸡苗(按订价)和运费的损失。
⑶乙方必须按照《肉鸡饲养管理手册》的要求饲养管理肉鸡。
⑷乙方在饲养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肉鸡饲养管理报表,每五日向甲方报一次,到成品鸡出栏为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⑴乙方饲养的肉鸡养殖天数、规格达到甲方的标准后,甲方接乙方收购通知后应当在_______日内由甲方前来收购,延期收购的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每只肉鸡饲养费 元。甲方未完成合同收购数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⑵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天按照延迟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⑶甲方提供的苗鸡、饲料、技术指导培训、药品及药品使用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⑷乙方擅自向他人出售本成品鸡的,甲方有权不返还饲养履行保证金,乙方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的责任。
⑸因乙方饲养管理疏忽造成鸡死亡或损失的,应承担赔偿给甲方造成苗鸡、饲料、药品等损失的费用。
⑹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鹿城工商分局藤桥工商所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 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藤桥工商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 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