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婚前买房的,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第二,父母给自己子女买房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第三,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