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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遗产如何处理?

2024-07-03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规定的遗产夫妻离婚处理如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而获得的财产,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没有实际占有,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若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下遗嘱,明确指出只属于夫妻一方,则该遗产属于夫妻一方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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