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论刑事证据适应规则

2024-07-03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刑事证据规则有1、传闻证据规则;2、最佳证据规则;3、意见证据规则;4、自白任意规则;5、非法证据排除规则;6、关联性规则;7、补强证据规则。前五项属于调整证据能力的规则,后两项属于调整证明力的规则。证据必须确实、充分才能够定罪量刑,它的要求是据以定案的证据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认定的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一、刑事自诉反诉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民诉意见第156条,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根据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举证期限届满前。从理论上说,民诉意见与证据规则属于同位法,对于同位法,当然是新法优先与旧法,当然适用证据规则。

从法条上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2条规定本院过去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从现实上说,现在法院一般都事先通知举证期限,且举证期限通常在开庭之前,此时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请求。而且,当庭提出反诉,理论上讲就可以提出新证据了?那对方怎么应诉?怎么相应准备证据?举证期限又有什么意义?这对对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证据规则应该是考虑了到这一点。

二、警察无证据能诬陷我销售假药吗

不能,生产销售假药罪需要能够证明确实是存在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证据,还有就是能够证明量刑方面的证据。同时需要提醒注意就是定罪量刑的事实都必须有相关的证据,而且这些证据必须是属于合法的,不管是在程序方面还是在其他方面都必须是合法的。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