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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单位行政员工聘用合同 篇4

2024-07-16 来源:榕意旅游网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我县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1、乙方工作时间同在编护士。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在职责范围内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医院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出现医疗事故或者严重医疗差错的。

  (7)存在医德医风问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以下情况合理休假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但保留用工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单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

  第七条其它事项

  1、发生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同正式职工。

  2、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共同为乙方缴纳“五险一金”,其中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4、本合同一式叁份,卫生局一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5、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6、若甲、乙双方未经双方同意,私自解除劳动合同,违约方承担当月工资及奖金。

  ����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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