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__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按照“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力度。
在有证煤矿安全方面。全乡共有有证煤矿30对(生产煤矿21对,新建煤矿2对,技改未验收煤矿7对),其中资源整合煤矿8对,朱家沟煤矿现已关闭。在管理上我乡主要是强化对《安全生产包保巡查监管制度》、《互纠互查制度》、《夜查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煤管站的领导。经与县煤碳局充分协调,将煤管站人员分成两个检查组,分片区交叉检查有证煤矿安全生产,达到了每个煤矿白天检查每周最低2次;夜间检查每周最低1次,确保零点班的安全生产。乡副科级领导干部到煤矿巡查2次/月。对资源整合和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煤矿实行煤管站人员驻矿督促整改。
在打击取缔非法采煤窝点方面。包保领导每周带领乡、村干部白天拉网式巡查、排查不低于1次,夜晚重点巡查不低于1次,每周向乡安办报一次包保巡查周报表。各包村、包点人员每两天必须书面或口头向包保的乡领导汇报一次包保巡查范围内的巡查情况。包保的乡领导在组织巡查时,发现有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将隐患及处理情况向分管安全的领导和乡政府主要领导通报。规定包村、包点的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的立即向包村领导汇报。在巡查中,明确非法采煤窝点的土地户作为非法采煤窝点启封、反弹的监管责任人。玉马公路施工挖出的露头煤,实行施工标段、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白天、晚上的巡查监管,由所在村作为民用煤供应给农户。对炸封、填封、砌封的非法采煤窝点实行登记、照相、立牌管理,并在标牌上标明“谁启封谁坐牢,监管责任人”等字样,村村建立了台帐,做到了“严、硬、狠”。元月份,共填、炸、砌封非法采煤窝点老井口12口,处罚盗采国家煤炭资源行为人员3人;因包保巡查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有5名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乡交管办配合县交警队、派出所坚持每天上路巡查,并建立巡查登记台账;在电三轮车外部印上“严禁载人”字样;加大对车辆超载和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的监管,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坚决禁止上路。在八道湾等危险路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树立路标牌11块,进行路检路查20次。
在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非煤矿山和消防安全的管理方面。根据县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乡党委政府切实开展了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煤矿企业、非煤矿山的民爆物品器材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对非法销售和制造土火炮业主给予严厉打击,对在市场上销售的烟花爆竹、土火炮业主实行倒查制,对已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和制造土火炮点进行定期复查;对全乡人口密集的村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排查重大火灾隐患、消防知识宣传为重点,预防各类火灾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截止1月31日,取缔土火炮制作点4个,销售点2个,销毁黑火药15.5公斤,共没收制造土火炮银粉35公斤,纸筒2100个,硫磺55公斤,土火炮30000余枚,刑事拘留3人。
在森林防火、供电安全方面。按照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用电安全的文件精神,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护林员、各村综合执勤队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巡逻,同时向群众进行宣传。供电所组织全体员工对全乡境内的高压、低压线路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处理,确保农户用电安全。
危房校舍、食品卫生安全。结合本乡教育教学实际,两基办、各中小学组织开展学校危房校舍及防火设施安全检查;食品药品领导小组对全乡的餐馆、饮食店、食品加工点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春节期间安全。
在安全生产督查方面。全乡实行三级督查制,各包领导带领驻村干部对本村境内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乡安全执法队对各村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情况进行督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乡安全执法队督查情况进行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