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割补充协议书
男方:,男,1972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身份证号码...................
女方:苏,女,1976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与20xx年1月24日办理离婚登记,现就婚内财产进行分割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登记在男方名下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金房产,离婚后属于女方的共有份额归男方所有。
二、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男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三、原分割协议书内容有效。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在双方签字即生效。
男方:女方:
见证律师(签名或盖章)
二O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