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监督的主要形式。为了完成监督职能,监事会不仅要进行会计监督,而且要进行业务监督。不仅要有事后监督,而且要有事前和事中监督(即计划、决策时的监督)。监事会对经营管理的业务监督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通知经营管理机构停止其违法行为。当董事或经理人员执行业务时违反法律、公司章程以及从事登记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时,监事有权通知他们停止其行为。
二是随时调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审查帐册文件,并有权要求董事会向其提供情况。
三是审核董事会编制的提供给股东(大)会的各种报表,并把审核意见向股东(大)会报告。
四是当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一般是在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可以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此外,在以下特殊情况下,监事会有代表公司之权:
一是当公司与董事间发生诉讼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监督机构代表公司作为诉讼一方处理有关法律事宜。
二是当董事自己或他人与本公司有交涉时,由监事会代表公司与董事进行交涉。
三是当监事调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帐册报表时,代表公司委托律师、会计师或其他监督法人。
监事会的设立主要是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其职能主要是监督职能,该监督职能具有独立性、法定性、专门性,监事会成员应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一、公司欠钱监事会有牵连吗
公司欠钱监事一般不会有牵连,具体如下:
1、公司监事在不是公司股东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受到公司债务牵连的;
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知,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