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小规模纳税人定义

2023-09-09 来源:榕意旅游网

小规模纳税人定义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