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是否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
一、劳动合同纠纷有哪些呢
劳动合同纠纷列举了七种情形: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7)竞业限制纠纷。
二、确认无效之诉诉讼时效
确认合同无产的诉讼时效是有限制的,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属于确认之诉的范畴,确认之诉应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无效合同的确认受诉讼时效限制有法律依据无效合同的惩罚性角度来看,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效合同的确认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并不会改变无效合同的性质。
三、行政处罚是否有时效限制
行政处罚是有时效限制的。其时效限制是一般是两年,如果超过两年的时效期间,而行政机关仍然未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的,不能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但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时效限制是五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表明,劳动关系确认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调整范围,应适用第二十七条有关仲裁时效的规定,将仲裁时效的起算点规定为“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