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国家、北京市和地铁建设工程公司的有关工程资料管理的规程、规定,对各部门移交的资料及时整理、编目、装订,妥善保管。
二、负责施工中引用的施工图纸、图册、图例、技术规程、验收标准和法律法规等文件的领取、购置、登记、造册、发放、管理等工作。
三、做好项目部技术文件的.上报、下发、收集、整理、归档,建立收发文台帐制度。
四、督促、检查各分部的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每月定期按要求参加自检,汇总问题,上报技术质量部。
六、迎接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的检查,并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七、参加竣工工程技术档案的编制和移交,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对外协调工作。
八、负责组织编制各分项工程的资料系统图,按系统图的要求组织资料的验收。
九、资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资料的形成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资料所记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图物相符,并按规定已通过了一定的审批、检查、验收程序,负有责任的各方在资料指定位置上签署意见,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时间。
十、作为工程档案,必须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签名用黑色签字笔或碳素钢笔及单面黑色复写纸书写,要求字体端正、清晰易辨、严禁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