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和市教育局、市消防大队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消防责任目标、做好消防工作到人,责任明确。落实本校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学校实行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学校消防工作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并在学校内部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成立相应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并在这些单位、部门设岗位消防安全员,并报学校安全管理处备案。
四、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教职工和学生教育培训之中,增强消防观念、懂得消防知识、提高消防能力,掌握消防自救技能。
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建立火灾隐患登记整改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整改、报告。
六、整改火险隐患,加强学校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维护应急照明灯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维修、维护人员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
七、坚持向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时上报制度,消除隐患。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次数,填写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在巡查记录签字。
八、结合安全管理处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九、每年要利用新生入学和寒暑假期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校园橱窗、板报、广播、校报等建立固定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在校园出口处、主要道路、教学楼等明显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宣传展牌;
十、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名: 分管责任人签名:
负责处室责任人:
x年 x月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