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了做好我公司 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增强驾驶员自身的安全意识,落实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利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营运车辆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理念和方针,实现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零损失、零投诉的目标,保障交通安全。
二、责任内容:
1. 驾驶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客运宗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自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运管部门、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2. 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营运车辆。
3. 驾驶员必须按规定签订驾驶员聘用合同,严禁无证驾驶。
4. 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风险控制和事故防范能力。
5. 驾驶员要坚决做到不开超速、超载车,不开带病车、不开凑和车、不开盲目冒险车,不强行会车、不酒后驾车,不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6. 驾驶员要始终保持车容、车貌、车况安全技术性能良好,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检查,做到勤检查、亲调整,及时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
7. 驾驶员要积极配合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应无条件立即进行整改。
8. 驾驶员必须做到严格执行和遵守物价局核定的票价,不得乱涨价、不得宰客、甩客。
9. 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灭火器材的日常检查工作,保证灭火器材合格有效,并按规定放置。
10. 驾驶员必须自觉执行车辆一、二级维护计划、重点项目检查计划,按时进厂维护车辆。
11. 驾驶员必须配合车站“三品”检查工作,杜绝“三品”上车。严格按车站管理规定,听从指挥,坚持做到车辆检查,报班制度,自觉遵守“三不进站,五不出站” 制度。
12. 驾驶员要关爱乘客、优质服务,行驶中合理操作,杜绝乘客受伤等意外事件发生。
13. 各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按照谁驾驶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不安全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4. 以上各条驾驶员必须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均由驾驶员承担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有效期自 年1月1日至 年12月31日,公司、驾驶员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生效。
公司 车牌号:
责任人: 责任人: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