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不含税):
品名款号款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第二条 加工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应依照甲方所提供(或认可)的产品样板要求,经双方代表认可盖章封签核实,作为质量验收的收货标准及做工工艺技术的依据。
第三条 加工产品的质量验收办法:经双方认可盖章封签的样板作为质量验收标准。甲方收货后发现产品不符合检定的,甲方可以退回产品,乙方应负责翻执、修改。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费用负担:上述产品运往深圳市指定地点,一切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商品安全投保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结算期限及方式:月结 天,付款方式 。
第六条产品交货期 年 月 日。
第七条 纠纷的处理: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解决,在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具有法津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