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学风建设,创建良好课堂环境,营造浓郁学习氛围,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效果,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的八项要求》(赣教高字{20__}2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总体要求
非教学需要,禁止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带入课堂。禁止学生在课堂使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任课教师
第三条具体要求
(一)“无手机课堂”活动由学院分党委负责,制定、出台相关适合本院的管理制度、奖惩措施,将无手机课堂创建落到实处。
(二)各学院要加强引导教育,通过开展主题班会等形式,充分利用条幅、院报、网站、微博或微信等多种手段,积极引导学生理智对待手机,珍惜学习时间,积极参与到无手机课堂的创建活动中。
(三)各班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化、有特色、可操作性强的活动实施办法,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四)任课教师带头垂范,以身作则,如无教学需要上课时不带手机或配合无手机课堂管理具体要求存放好手机。
(五)学生干部、学生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表率作用,积极配合老师的每一项教学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六)每位同学应当刻苦学习,积极配合“无手机课堂”创建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第四条督查措施
(一)教务处将通过视频监控不定期突击抽查各班级上课情况,督查“无手机课堂”。
(二)定期通报各院“无手机课堂”执行情况。对于执行情况较差的学院,劝诫无改善者,全校通报。
(三)各学院“无手机课堂”创建活动执行情况将作为二级学院年度考核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