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甲方把该食堂所需的蔬菜交由乙方供应配送;为确保双方权益,特协议如下:
一、乙方供货条件:
1、乙方必须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甲方备案。
2、配送人员必须持有由红安县卫生防疫站办理的健康证,并将复印件提交给甲方备案。
二、配送范围
1、甲方食堂所需的食材由乙方供应,乙方负责送货上门,于每天早上8:30前送到甲方食堂。
超出约定时间30分钟,则将扣除当日货款10%作为违约处罚。
2、甲方有需临时加送菜品(提前3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达。
3、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
在通知甲方后,乙方配送到达时间不得超过约定时间1小时;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配送到,给甲方带来一切经济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甲方的采购安排,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三、定价方式
1、乙方每天所供蔬菜的价格以甲方在市场上的询价为标准。
四、订货方式
1、甲方每天在当天送菜到达后,把第二天所需的蔬菜等的数量清单交给乙方带回。
2、送货到达后,乙方自行清走自己的用具用品,否则丢失甲方概不负责。
五、数量确定
1、供货数量确保准确,数量以甲方验收数量为准。
2、乙方每次随货的送货清单,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定,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依据。
六、结账方式
1、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28日对账;对账后乙方给甲方开具本月所购货款税务发票,甲方在15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七、质量保证
1、乙方配送的蔬菜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且保证质量,不得有腐烂、变质、过期或有害于健康的物品。
如故意采用隐瞒、遮盖等方式配送上述物品,甲方有权将当次所送货品全部销毁,如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协议。
2、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退包换,退补货品需在1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甲方正常供餐。
3、若因乙方配送食品、食材导致甲方出现食物事故时,经卫
生防疫站检验,证明确属于乙方造成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上的全部责任。
八、特别申明:
1、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并遵守红安烟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以及红安烟厂职工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一草一木,不得偷拿甲方的任何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合同。
九、协议期限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暂定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一星期,甲方如基本满意一星期后此协议自然生效,协议期满后双方再协商是否继续或终止。
2、甲、乙双方如有乙方需提前解约,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