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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保养合同 篇7

2024-07-16 来源:榕意旅游网

  甲方: 

  乙方: 

  根据公安部《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为了提高消防系统抗御火灾的能力,使自动消防系统随时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效的预防和减少火灾损失,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成都高尔酒店消防维护 二、工程地点:都江堰市大观镇高尔夫山庄

  三、维保时间: 壹 年(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四、维护、保养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自动喷淋系统 ▲ 消火栓系统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共计 4 大系统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届时向乙方提供一套消防系统竣工资料,其中包括消防水、电系统控制平面图,主要产品设备资料等(包括器材厂商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上述资料甲方无法提供或存在暂时困难,甲乙双方应在履行合同中逐步完善,乙方向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移交给乙方维护、保养的工程应是无故障运行的,并经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的工程;

  2.甲方不得将消防系统的设施设备违规使用,若因此发生损坏,在此期间造成的火灾损失及火灾责任将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指派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在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值班人员应能正确使用设备,并具有日常维护能力;

  4.值班的消防人员,应对设备运行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维修项目的协调、乙方定期的维护、保养记录须签字保存存档;

  5.为确保已坏消防报警设备的及时更换,甲方应提前预备一批设备,现阶段具体预备清单详见《附件》;

  6.甲方如进行装修,事前必须通知乙方,甲方负责协调落实装修改造工程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向乙方提供建审意见和验收意见,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纳入维保范围。

  (二)、乙方

  1.乙方承接甲方的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任务后,对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检修,科学维护,保证系统常年处于良好运转状态;

  2.受甲方委托,乙方代表甲方对消防工程进行标准、规范化验收,对未验收或验收未合格部分,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要求施工单位限时完成,直到验收合格; 3.乙方有责任培训甲方指派的专业消防管理值班员,使之能做到及时处理识别各类火灾报警信号及火灾发生时能正确操作;每年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两次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的人员控制在15人以内;

  4.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遇不可避免地对原装修材料的损坏,修复工作应事先告之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办法;

  5.消防系统出现故障后,甲方值班人员又不能有效地解决处理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实行24小时值班(联系人:朱进 ),乙方应迅速指派工程师或维修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如24小时不能排除故障,采取应急措施并通报甲方,并将记录情况存档;

  6.乙方每年底将消防系统工程的维保情况通报甲方,甲方签章确认后,由乙方送消防部门,以确保有关部门掌握系统现状;

  7. 甲方有重要接待事项应增加人员24小时值守,配合甲方完成消防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每年的例行检查;

  8.乙方开展维保工作前需预先向甲方提供检测时间表,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9.乙方半月进行一次例行检测,并做好相应的检测报告;

  10.乙方每季度对所负责维护保养的各个系统进行一次抽样率不低于10%的测试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双方存档,该检测报告要求细化到每个受检点位的工作情况;

  11.乙方建立日常走访制度,确保维护、保养工作的高质量;

  12.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作好保密工作,发生泄密应追究有关责任; 13.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数归还甲方的相关资料。

  六、维护保养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甲方每年支付大写:人民币贰万圆整)作为当年乙方的维护、保养费;

  2.费用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七日之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00元,维护期间满半年再付5000.00元,剩余金额在合同满一年后10天内支付。

  3.在本维护、保养合同执行的工作年度以内,每一次维保检测当中,发现消防系统的消防器材、部件损坏,不能修复时,需更换的,其材料费一次性不大于100元由乙方承担,大于100元的,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双方认价)。器材设备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人为损坏的,其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器材设备因乙方维护、保养不当造成人为损坏的,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换材料时,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但事先应协商价格;

  4、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对甲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消防隐患由乙方提出整改方案,甲方承担设备、材料等的更换费用,乙方承担人工费用。

  5.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转账支票; 6.甲方为乙方维护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七、维保方案:

  乙方在收到甲方付给的维保费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和检测报告情况,编制维护、保养方案,报甲方认可。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付款。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总价3‰的滞纳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设备设施工作失灵,甚至发生火灾事故未能及时报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

  3.合同期执行完一年时,乙方应提供年度维保报告,报予甲方及公安消防部门;合同期间若乙方不能按合同对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或因此造成火灾事故,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由无故终止合同方向对方双倍偿付未履行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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