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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合同 篇15

2024-07-16 来源:榕意旅游网

  甲方:

  乙方:

  为开发本村山区经济,经生产队长以上会议决定,将本村车站至双坑口路段进行路面硬化。路段长约4.5公里,工程款以上拨资金为准。工程以议标方试承包,与乙方订合同如下:

  1. 工程规格:路面硬化宽度3.5米,包括路基整平,涵洞设施(15cm水泥管埋设),双坑口车站,不包括路肩。

  2. 工程质量:按康庄工程标准施工,以上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3. 施工期限:20_年12月31日前完工。(公历)

  4. 付款办法:以上级部门拨给本路段路面硬化工程款如数给乙方。甲方提供乙方相关证明,乙方负责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含路肩未做)

  5. 包工包料: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水电等由乙方负责。填充料可以到水库采取,里翁通往水库路道,由乙方处理。村方指定场地(大会堂)。

  6. 押金:乙方交甲方押金壹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未动工,没收押金。硬化至山黄桥退回押金。

  7. 施工期间,发生本合同不可估计费用乙方自理(一切意外事故,路段沿岸自来水管损坏维修)。

  8. 本合同一式叁份,供双方参照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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