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根据《广告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友好签订并共同遵守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海国际公馆广告设计服务,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发布广告的所需文件,并保证相关文件的合法有效。
第二条 乙方愿为甲方提供 广告设计 服务,甲方有权对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进行审查,并商请乙方作出必要删改。
第三条 乙方广告设计采用JPG样稿、TIF制作稿或者CDR制作稿、源文件交付甲方,并作为附件与本合同一起保存。
第四条 付款方式:甲方支付乙方广告设计费总计金额分三期:首期为_(时间截点为:项目启动前期);二期期为_(时间截点为:项目动工建设完成70%);尾期为_(时间截点为:项目全部完工)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支付,乙方银行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号: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互发传真即为生效,如有
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