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场地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 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日将位于 项目及场地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有效期到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协议签订后该场地现有设施、设备及车辆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
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场地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
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接手经营后该场地所涉及的一切安全及
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场地,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场地,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设施、设备移交清单。
甲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间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