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转让合同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二、商标注册号: 国别:
三、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四、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五、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六、商标权转让期限:
1.永久; 2.非永久;
七、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八、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所需费用由 方承担。
九、商品质量的保证: 受让方应当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
十、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一、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 万元;
2.付款方式:
十二、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三、双方的违约责任:
1. 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侵权或赔偿责任。
2. 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书面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 其他:
。
十四、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