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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2024-04-20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主观:

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1、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市工伤鉴定申请表一份。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6、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7、交纳鉴定费300元。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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