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转出学校开具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函2、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转学联系函等到学区内所属学校申请转学3、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复函给转出学校4、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材料等
法律依据:《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条 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在本县(市)区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