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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应怎么分配?

2023-10-09 来源:榕意旅游网

1、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时,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其中一方决定,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2、财产分割是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赚钱较少,应该少分,应保护妇女的权益,平均分配。

3、在夫妻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未成年子女抚养的那一方,给予多分。

4、在夫妻财产分割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补偿是可以从分割的财产中支付。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于其中一方的过错导致双方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有权力提出赔偿。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可以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了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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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了怎么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一般按照夫妻双方的书面协议予以分割。若没有协议的,则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再按照遗赠扶养、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哪些内容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8)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9)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三、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特征是什么?

1、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2、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了的需要将财产进行分配,如何进行分配需要看双方是否有书面的协议书,或者是死者是否留有相应的遗嘱,如果有的需要严格的按照书面的协议书以及遗产的内容去执行,如果没有订立遗嘱的就需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平分给配偶。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父母能拿到钱吗?

一、父母出资买房离婚父母能拿到钱吗

父母出资买房一般不能要回来,父母仅享有债权不享有物权,但登记在父母名下的除外;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可以向该子女主张债权;登记在子女与其配偶名下的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能全部要回,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时如果涉及到有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那么就需要确定此房屋的归属权,只要是父母赠与给夫妻双方的,或者是个人的,一般父母是不能要回出资款,除非当时写有借条,这样才能向双方主张自己的债权,所以,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

再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再婚夫妻也不例外。也就是说,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分割财产时,原则上均等分割;不过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是平均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依照以下规定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2、遵守“男女平等”的原则,特别是在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利益。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具体的过错情形有: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话要怎样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来分配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该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可以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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