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占用耕地建房处理方法如下:
1、占用耕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征用耕地的补偿如下:
1、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5、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单。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总而言之,乱占耕地建房属于违法行为,国土部门可以拆除并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在耕地上建房应该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未履行相关手续,在耕地上私自建房,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