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如果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40、41、42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律依据辞退职工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