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所谓存有遗产的人,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实际控制遗产的人。存有遗产而且负责保管的人称为遗产保管人,遗产保管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遗嘱执行人,还可以是其他人。
遗产保管人应对遗产妥善保管,非经全体继承人同意,不得使用、处分遗产。保管人不称职的,可经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更换。保管遗产所花的费用,最后从遗产的价值中扣除。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损坏遗产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回或赔偿损失。
一、国家可以保管遗产吗
遗产是继承人共同的财产,从被继承人死亡到遗产分割都有一个过程,在这段时间里,是法定继承的,需要通知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还要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表示;是遗嘱继承的,需要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还要通知遗嘱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因此,在这期间,如对遗产不加以保管,就有可能使遗产遭受毁损或遗失,也有可能被某个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隐匿和侵吞等,这就会损害继承人的利益。为了维护全体继承人的利益,从被继承人死亡到遗产分割这段时间,对遗产必须加以妥善保管。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所谓存有遗产的人,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实际控制他的财产的人。存有遗产而依法负责保管遗产的人,称为遗产保管人。存有遗产的人如果不应成为遗产保管人,应及时将遗产交付给遗产保管人保管。遗产保管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遗嘱执行人,还可以是其他人。
我国虽然没有规定国家是否可以保管遗产,但是一般都会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