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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不上对方,欠钱不还?

2023-11-19 来源:榕意旅游网

当欠债人消失不联系时,可以起诉要求还款并通过公告送达方式传唤对方应诉。提供相关证据如借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并需要对方基本身份信息。缺席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查询对方财产进行划扣、冻结、拍卖。若没有借条,需确保借贷合意和款项实际交付的证据,转账记录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举证不能的风险。欠债人的失踪不会使借贷关系消失,但具有诉讼时效,因此及时起诉是关键。欠钱不还找不到人也有解决办法。

法律分析

一、欠钱不还玩消失联系不上怎么办

1、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也不见人的,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还钱。

这种情况,虽然联系不上对方,但是在立案之后,法院这边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形式去传唤对方应诉,公告期满之后,对方还是不应诉的,法院这边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但是要注意,这种情况你作为原告的话,相关证据还是不能少!

包括:借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还款协议、催款记录等等,或者提供无利害关系证人证言。

但是同时要注意,你也需要对方的基本身份信息,才能够起诉。

起诉缺席判决之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即使对方下落不明,但是法院也可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对方名下财产进行划扣、冻结、拍卖等等。

2、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款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没有借条,怎么索要借款呢?

其实民间借贷的基本事实应包括两大要素,即借贷合意和款项实际交付。

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直接证据,一般情况下能够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虽然转账记录能够证明款项交付的事实,但不能排除双方之间存在其他法律关系的可能。

因此,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一方仅凭转账记录主张借贷关系,如对方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则还需提交其他证据佐证借款合意,否则存在举证不能的风险。

欠钱不还时失踪不是好办法,因为还是可以起诉和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法律会尽可能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欠钱还钱是理由当然的,借贷关系不会因为债务人的下落不明而消失,但是具有诉讼时效,所以起诉要紧。因此欠钱不还是找不到人,不要紧,还是有妙计可以对付!

结语

无论对方欠款人是否失踪,作为债权人,我们有多种方式来追讨债务。首先,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归还欠款,即使对方无法联系,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对方应诉。同时,我们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如借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若对方仍不应诉,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对方名下财产进行划扣、冻结、拍卖等。此外,我们还可以申请宣告对方为失踪人,由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款项。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条是确立借贷关系的重要证据,但转账记录也可作为补充证据。总之,无论欠款人是否失踪,我们都有法律手段来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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