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包括:1、申请仲裁主体不适格;2、申请仲裁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3、仲裁申请超过时效;4、无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法院应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起诉有以下情形:
1、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2、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3、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4、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第四项,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受理限制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受理限制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案件必须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即涉及劳动关系、劳动权益或劳动合同等方面的纠纷。其次,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的申请资格,例如是劳动者、用人单位或其他相关方。另外,申请必须符合法定的时效要求,即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此外,劳动仲裁机构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可能会有特殊的受理条件,例如涉及集体劳动争议或特殊行业的争议等。总之,劳动仲裁程序中的受理限制条件旨在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符合程序要求,以保障劳动争议的公正解决。
结语
根据劳动仲裁程序的规定,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将不予受理。这些条件包括申请主体的适格性、案件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申请是否超过时效等。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法院将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劳动仲裁程序中的受理限制条件旨在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符合程序要求,以保障劳动争议的公正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