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不可另行起诉,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裁定不予恢复执行的情形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未到或条件未满足、被执行人正在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等。申请恢复执行期间延长为2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期限根据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计算。
法律分析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不可以另行起诉,而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的情形有被执行人正在履行和解协议的,不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的等。
一、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另行起诉可以吗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不可以另行起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的情形规定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1.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
2.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
3.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4.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三、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如何计算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延长为2年,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当事人不可以另行起诉,而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然而,裁定不予恢复执行的情形包括: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等。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间延长为2年,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