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领证并不意味着二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申请时需要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无配偶声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离过婚还需要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如果符合结婚条件,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分析
一、二婚领证意味着二婚吗?
二婚领证结婚证不会表明二婚。
在离婚办理户口迁移时,会在户口本上标注为离异,再婚如果把户口迁移到一起,派出所户籍部门会把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变更为再婚。
二、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结语
二婚领证并不意味着二婚,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申请时需要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无配偶声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离过婚,还需要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如果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可以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六条 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