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导师延退条件及申请材料要求,最长退休年龄不超过65岁,需满足科研项目未完成且对工作有重大影响,身体健康且能坚持工作。申请需提前15个月报送相关材料,包括申请及部门意见、博士生导师文件、已延退人员需提供上次批复表等。已批准延退者不能提前退。
法律分析
关于教授退休年龄问题一般博士生导师正常退休时间为60周岁。若有以下情况者,可以申请延退,但不得超过65周岁:一、年满六十周岁的博士生导师,且承担有国家及省级重点攻关科研项目(第一负责人)和近三年带博士研究生等任务尚未完成,退休后对工作带来重大影响的,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本人可以提出延退申请。二、延长退休的时间,上级审批时一般是根据本人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的结题时间而定。如需继续延长,可再次报批,但最长退休年龄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三、省管干部博士生导师延长退休年龄,由学校组织部具体负责承办。四、各单位申请延退的人员,提前15个月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以便办理延退手续。五、办理延退手续需带如下材料:
1、本人延退申请及所在部门的意见;
2、博士生导师文件;
3、已经延退过一次的人员,第二次申请延退时需带上一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的《高级专家退休时间审批表》;
4、研究生院出具的本人指导的在读博士研究生花名册复印件;
5、科技处出具的本人承担的在研科研项目合同书;六、已经批准延长退休的人员,等同正式职工,不能提前退。
拓展延伸
教授退休年龄的政策和实施细则
教授退休年龄的政策和实施细则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教授退休年龄是由政府或相关教育机构制定的。政策通常考虑到教授的工作经验、学术贡献和个人意愿等因素。在某些国家,教授退休年龄可能固定在60岁或65岁,而在其他国家可能存在灵活的退休年龄制度。实施细则包括退休金待遇、福利保障以及教授在退休后是否可以继续从事学术研究或其他教育工作等问题。具体的政策和实施细则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相关部门来获取。
结语
教授退休年龄的政策和实施细则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一般博士生导师的正常退休年龄为60周岁,但可以延长至65周岁。延退条件包括承担重要科研项目且工作影响重大、身体健康并能保持八小时工作。延退时间一般根据科研项目结题时间而定,需提前报批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延退年龄的审批由学校组织部负责。教授退休年龄的政策和实施细则可根据法律法规查询获取。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
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