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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对于减刑的影响

2023-11-08 来源:榕意旅游网

我国刑法规定了死刑的减刑条件,包括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可减为25年有期徒刑,最少不少于20年。死刑犯可以多次减刑,根据立功表现的程度,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减刑条件包括罪行不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等。

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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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刑法第五十条与第五十一条中规定了死刑的减刑,也就是说死刑是可以减刑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第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第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第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第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第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第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死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死刑犯可以多次减刑吗

可以多次减刑。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三、死刑减刑条件有哪些

(1)罪当处死。如果所犯罪行不应当判处死刑,就不存在在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问题。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即当时不是非杀不可的。对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从审判实践的情况看,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的,民愤不是极大的;有多名主犯,罪行相对较轻的主犯;属于限制责任能力的;被害人有明显过失,而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的等一般可视为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第五十条与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死刑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表现出悔改或立功,可以减刑。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重大犯罪活动、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舍己救人、在抗御灾害或排除事故中表现突出,以及对国家和社会作出其他重大贡献。死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可减为二十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死刑犯可以多次减刑,具体条件包括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立功表现、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悔改表现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四条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二)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前款规定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三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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